客廳全維度解析2000例(第2季):客廳電視牆新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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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簡介: 客廳作為家居生活的公共區域,使用十分頻繁,是全家人聚集及接待賓客的綜合性空間。作為整間屋子的生活中心,客廳又體現了主人的個性與品位。從主人的生活習性及喜好出發來考慮客廳裝修,能很好地表達主人的生活情趣與審美。因此,客廳往往被列為裝修的重中之重。本書是客廳全維度解析2000例第2季分冊之一。
本系列圖書匯集國內一線設計機構主力設計師的全新設計案例,引領當下家庭裝修潮流,不但貼合現代人的生活習性,更展現了多樣的審美風格,具有很好的借鑒價值。另外,書中不但對案例里的特色博客來網路書局材料進行了標注,使讀者更易讀懂圖片內容,還加入了材料選購及裝修知識的貼士,言簡意賅,力求使讀者看得懂、用得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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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作者: 本書編寫組
- 出版社:機械工業出版社
- 出版日期:2017/01/01
- 語言:簡體中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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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來自YAHOO新聞
女方離婚半年禁再婚 日判違憲
(中央社記者楊明珠東京16日專電)日本最高法院今天召開大法庭審理「女性離婚6個月內禁再婚」的民法規定,結果認為民法違憲。專家呼籲,這條逾100年前所制訂的民法規定應儘速修法。
日本明治時代所制訂的民法733條規定,離婚後的男女,只有女方在離婚後6個月內禁止再婚,主要是為了防止夫妻離婚後所生下的孩子歸屬引起紛爭。
住在岡山縣的1名30多歲女性認為,這違反男女平等的憲法原理,向法院提告違憲,並要求國家賠償。
今天最高法院由法官寺田逸郎審理,他指出,禁止女方在離婚6個月內再婚的規定,限制的期間超過100天,屬違憲。
法官寺田表示,女方離婚後再婚的禁婚期若訂為100天是合理的,超過100天的話,以原告離婚的2008年時情況來看,是過度的限制,屬違憲。
日本民法規定,女性離婚之後,300天內所生的孩子屬前夫。另外,女性再婚,經過200天後所生的孩子屬現在的丈夫。
有關原告要求國家賠償的問題,法官認為,不能說民法這條規定在原告離婚時明顯違憲,因此,國家不需賠償。
原告今天沒親自出庭,她透過律師發出聲明說:「以前一直苦於前夫的暴力及前夫不答應離婚,好不容易離婚了,卻面臨民法規定離婚後6個月禁止再婚,這規定讓我無法與新伴侶立刻結婚。之所以向法院提告,是認為法律應給人幸福,而非不幸。希望不要再有人像我一樣難過。」
法務大臣岩城光英在法務省對媒體表示,有關離婚後禁止再婚的期間,將根據最高法院的判斷修法,但在民法修法通過之前,離婚後逾100天、在6個月以內女性的婚姻登記將被受理。已通令各法務局、各地方法務局,通知各市區町村此事。
1996年,法務大臣諮詢機關「法制審議會」曾建議修民法,把禁止女方離婚後再婚期由半年縮為100天,但這項建議一直被晾在一旁。專家認為,國會應儘速修法,時代在變,將來是否修為留下100天的限制期或全廢,應儘速討論。1041216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女方離婚半年禁再婚-日判違憲-151607407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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